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
基本信息:《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于2021年11月25日《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函〔2021〕238号)印发,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厅(局)遵照执行。标签为损伤性废物,并注明:密封药瓶或者安瓿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