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
《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由卫生部于2012年7月9日卫办医政发〔2012〕87号印发。1.符合放射防护及无菌操作条件。(3)医学影像科。能够利用多普勒超声诊断设备进行常规和床旁血管检查,具备计算机X线断层摄影(CT)或磁共振(MRI),以及医学影像图像传输、存储与管理系统。2.有3年以上综合介入临床诊疗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