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
《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0年11月26日印发,于2011年4月1日起实施。文本格式应当包括产品名称、配方成分、生产工艺、感官指标、卫生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检验方法、使用说明、贮存条件、保质期等序列(见附件1),并按照《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指南》(见附件2)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