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改善工作管理办法
《营养改善工作管理办法》由卫生部于2010年8月3日印发,自2010年9月1日起实施。第十二条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以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营养监测计划、方案,参与营养监测工作,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宏量营养素:膳食供给最多的三种产生能量的必需营养素,即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