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母草留颜方
《外台》卷三十二引《近效方》:方名:益母草留颜方组成:益母草(5月5日收取,暴令干,烧作灰,取草时勿令根上有土,有土即无效)。若药熔变为瓷巴黄,用之无验,火微即药白色细腻,一复时出之于白瓷器中,以玉槌研(如无玉槌,以鹿角槌亦可),绢筛,又研3日不绝,收取药,以干器中盛,深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