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对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办法。第五章伤病员后送第二十二条凡伤员需要后送,由当地灾害事故医疗救援领导小组视实际需要决定设伤员后送指挥部,负责伤员后送的指挥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派遣医疗队,救治伤病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