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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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科
即体疗(内科)、疮肿(外科)、少小(儿科)、耳目口齿、角化(或认为是灸法)、针、按摩、咒禁。因前五科又统称为医科,故唐代医学分科也可认为只有四科。清嘉庆六年(公元1801年)曾将正骨科划归上驷院蒙古医生兼任,太医院中医学分为八科,即大方脉、伤寒、妇人、小方脉痘疹、疮疡、眼科、口齿咽喉、针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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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科
五科中国古代医学分科的名称。清代医学分科变动较大,曾有十一科、九科、八科、七科之分。鸦片战争后,医学事业也遭受一定损失。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医学只分为五科。即:大方脉、小方脉、外科、眼科、口齿咽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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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科
明代太医院在大部分时期将医学分为十三科:大方脉、小方脉、妇人、疮疡、针灸、眼、口齿、咽喉、伤寒、接骨、金镞、按摩、祝由。明·隆庆五年(公元1571年)将十三科改作十一科,增设了痘疹科,改疮疡为外科,接骨为正骨,去金镞、祝由与按摩等科。嘉庆以后至清末,医学分科又有九科、八科、七科、五科之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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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科
七科中国古代医学分科的合称。清初曾分医学为十一科,嘉庆二年(公元1797年)和六年(公元1801年)又分别改作九科和八科(见各该条)。道光二年(公元1822年)太医院中又取消针灸科,此时只剩七科。即:大方脉、伤寒、妇人、小方脉痘疹、疮疡、眼科、口齿咽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