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法 2009年01月06日修订版

BY banlang

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和法   ①治疗学名词。系八法之一,亦称和解法。五治法之一。指通过和解、调和或缓和等作用治疗疾病的方法。多用于邪经或邪在半表半里的病证。主要有和解少阳、调和肝脾、舒肝和胃、分消上下、调和肠胃等。《伤寒明理论》:“伤寒邪在表者,必渍形以汗;邪气在里者,必荡涤以为利;其于不外不内,半表半里,即非发汗之所宜,又非吐下之所对,是当和解则可矣”。《医学心悟》:“有清而和者,有温而和者,有消而和者,有补而和者,有燥而和者,有润而和者,有兼表而和者,有兼攻而和者,和之义则一,而和之法变化无穷焉。”   ②推拿手法名。即合法。《保赤推拿法》:“和者,医以两手之指由儿两处经穴合于中间一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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