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合胆 2015年06月10日修订版

BY fengchuile

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肝合胆为脏腑相合之一。肝、胆相为表里,胆附于肝,肝的余气聚于胆,对贮藏和疏泄胆汁,互为作用。足厥阴肝经与足少阳胆经互相络属。临床上肝气热则胆泄、口苦;肝胆火旺,则会出现急躁易怒的症状。[参考资料] 高忻洙,胡玲主编.中国针灸学词典[M].南京: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2010:378.

肝胆相连,胆附于肝之短叶间,二者经脉又相互络属,故相合为表里。肝为脏,属阴;胆为腑,属阳,故又相合为阴阳。肝气有助于胆汁的化生,而胆汁的贮藏和排泄靠肝的疏泄功能调节。《黄帝内经灵枢·本输》:“肝合胆,胆者中精之府。”《东医宝鉴·内景篇》:“肝之余气,溢入于胆,聚而成精。”肝胆病变常相互影响。如肝气热则胆泄口苦;胆火旺盛常与肝火上炎同见;湿热之邪易同时侵犯肝胆,出现肝胆湿热证。治疗上,平肝的药物可以泻胆火,而泻胆火的药物可以平肝,也体现了肝胆相合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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